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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可以申请开展排污权跨区域交易
作者:九州酷游
日期: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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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州酷游官网

  《河北省排污权跨区域流转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出台的《河北省排污权跨区域流转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针对目前我省已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的现状,该办法规范了因退城搬迁、产业升级等原因,需跨区域新建▼☆、迁建项目的排污权流转途径○◇。

  本办法所称跨区域是指跨设区的市(含雄安新区、定州和辛集市)。办法提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流转•■=、交易,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排污权原则上可以在同一流域范围内流转▼、交易。

  “作为全国首批排污权交易试点,我省2024年开始探索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在全省范围内流转、交易☆★。”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唐超说,以前政策要求是以市级行政区域范围进行排污权市场交易★,保障当地项目顺利落地▪▼◁。跨区域流转和交易打破了各地间的交易壁垒,为排污权跨市域流动提供了制度支持,既推动解决各地市场供给、项目需求不均衡情况▼★▲,又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办法规定,排污权跨区域流转、交易是有前置条件的,必须满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市场交易情况两方面要求▲▲。

  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设区的市,可以作为转入地◁。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的,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设区的市-,可以作为转入地。

  按照要求,出让方发布交易公告后,20个交易日内无受让方响应,且公告污染物排污权零成交的,出让方可以申请开展排污权跨区域交易。

  受让方在省排污权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后▲•,10个交易日内无出让方的或受让方在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开展市场交易后,20个交易日内已受让排污权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且无出让方的均可申请开展排污权跨区域交易。

  《河北省排污权跨区域流转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冀环规范〔202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17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自2026年1月1日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2022年我省启动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改革以来…,搭建了全省统一交易平台=,打通了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交易双向通道。由于排污权原则上在市级行政区域内交易•☆★,各地市场供给、项目需求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排污权高效流转,以及企业减排积极性-。2025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提出-●▼“支持各地区根据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有序扩大排污权交易品种和区域范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我省排污权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持续激发企业减排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五章,33条。包括:总则、跨区域流转●、跨区域交易、监督管理、附则◇。

  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名词解释、基本原则、污染物种类、流转和交易范围△•□、转入地条件、部门职责、承担机构、交易平台管理等。

  跨区域流转,主要包括流转申请、征求意见▲●☆、转出地审核、省级审核、提交材料-★、转入地审核△、转出地富余可交易排污权管理等。

  跨区域交易,主要包括交易主体、跨区域交易出让条件◇、跨区域交易受让条件△、出让申请、出让审核、受让申请、受让审核、跨区域交易★◇、交易确认等▲▲▪。

  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跨区域流转总量管理、跨区域交易总量管理、排污权变更▽、信息公开、惩戒措施等▷▲。

  一是坚持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目前我省已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的现状○▷,为服务和保障跨区域迁建项目落地,规范了排污权随退城搬迁等建设项目流转的途径▽。

  二是坚持丰富市场交易方式,排污权跨区域交易作为市级行政区域内市场化交易的补充,出让方不能及时本地出让○△、受让方不能及时本地购买的▽,可申请跨区域交易。

  三是坚持衔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在落实区域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排污权跨区域交易要充分衔接转入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总量减排等要求,防止转入地环境质量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