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近日根据有奖举报线索,迅速出击,成功查处一家涉嫌废气偷排的包装材料企业。

为精准锁定证据==-,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经深入车间细致排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虽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但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其挤出发泡工序虽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但现场没有运行,风机处于停止运转状态•;生产时车间窗户打开△,产生的废气通过窗户排至外环境●◇。

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制作双笔录•▼,并报市生态环境局作进一步处理。该企业现场马上关闭生产车间的门窗、落实生产车间的密闭措施。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